本招标项目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76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及珲春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省投资金35%,珲春市政府通过其他渠道(非政府贷款)投资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东宁至防川公路K115+000处,经新华、马川子、红星、南山,终点位于西炮台至长岭子段的太阳互通立交一期工程终点MK407+900处,路线全长13.177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4×3.75米,中间带宽度为3.0米,硬路肩宽度2×2.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建设地点在珲春市。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路线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JT K0+000~ K13+177 13.177 全线交通安全设施
LH K0+000~ K13+177 13.177 全线绿化工程
2.3预计工期:2017年5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LH标段不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JT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内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必须包含标志杆、标线、护栏三项工程内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LH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内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最短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