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丹路中修整治工程—标志、标线改造部分(第二次招标)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丹路中修整治工程—标志、标线改造部分(第二次招标)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桂丹路中修整治工程—标志、标线改造部分(第二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单柱式交通标志23 个,双柱式交通标志 10 个,门架式交通标志 1 个,单悬臂式交通标志 10 个, 3 个,铺设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17843 m2,更换标志牌、竖横杆、反光膜、文字以及标志杆配套工程,具体以图纸内容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预算价为 3346592 元。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为60 日历天,计划 2016 年 1 月开工, 2016 年 3 月完工。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 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桂丹路中修整治工程—标志、标线改造部分(第二次招标)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交通标志杆分项)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标准);
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颁布的旧版资质标准)。
(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独立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合格的1项合同造价 260 万元以上(含 260 万元)的 交通标志杆安装工程 业绩。
注:上述业绩证明资料要求附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同专业同级已通过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必须具有同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同专业同级已通过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jiaotongbiaozhigan.com/html/jiaotongbiaozhigan/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②施工员:不少于1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安全管理员:不少于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
(4 )信誉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③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④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的。
⑤在最新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 级的。
注:信用等级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佛山市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 级对待;如最新一年度在广东省无信用等级而其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按办法规定其上一年度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如广东省、佛山市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一致,以评价结果的最低等级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网上报名方式)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递交文件时投标人的 授权代理人 应当出席开标会 ,否则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5.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原件,项目经理另需提供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6)施工员的职称证书原件;
7)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原件;
8)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